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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第一批拟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公示

根据《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(川科高〔201737号)要求,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,经单位申报、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,现对2021年第一批拟认定组建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时间为20211110-1116日。

公示期间,若对公示中心有异议,请以实名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书面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,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

联系方式:高新技术处:028-86676329

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:028-86729925

通讯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(邮编:610016

附件:2021年第一批拟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